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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项目采购询价函

发表时间:2026-07-10 09:58 来源: 责任编辑:彭州文明办

为扎实推进彭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进一步提升城市颜值品位、规范城市公共景观风貌、浓厚全域创文氛围,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硬件基础,结合我市城区重点路口景观提质改造实际需求,现对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景观小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。

一、报价单位条件

(一)具备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相关经营范围及经营能力。

(二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业务范围和本项目所需的内容相符。

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(四)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(五)具有履行项目的实施能力和技术,配备专门人员,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。

(六)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二、项目服务内容

1、设计并制作、安装彭州市牡丹大道中段旧货市场旁路口景观小品;

2、设计并制作、安装彭州市天府东路与花龙路交叉路口景观小品;

3、设计并制作、安装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万达广场路口景观小品;

三、采购限价要求

本项所需采购的内容,根据市场价进行预估,总价不超过5万元。

四、响应时间要求

凡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,请于7月17日17:00之前将贵单位报价材料(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、报价清单及项目方案)送至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创建科(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10楼1004室)。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,视为自动放弃。我部将根据各单位报价材料,按程序择优确定一家承接本服务项目,并予以公示。

联系人:曾萌 电话:028-837311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