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工作者应强化“道德担当

发表时间:2016-06-24 15:45 来源: 责任编辑:测试

2月26日晚间,发表虚假报道“东北村庄农妇组团约炮”文章的《财经》杂志公众号发文,对《春节纪事: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》一文作出说明与致歉。(226日,中国网)

“上海姑娘逃离江西”“霸气媳妇回农村掀翻桌子”“东北村庄农妇组团‘约炮’”,春节前后的这三篇文章持续引爆网友眼球,并引发了全社会关于“农村与城市”这个命题的大讨论,然而,就在大家各抒己见之时,剧情却来了个大“反转”,据有关部门辟谣:春节期间的这三则新闻都是“假新闻”。面对这样的剧情变数,持续发酵的舆论仿佛遭遇一盆“冷水”,刚刚还据理力争的网友也是惊得无所适从。

应该说,这场“误会”倒是给全国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“假新闻是如何养成”的教育课。媒体把关不严、未加严谨处理、甄别事实就大肆宣传报道,确实是有违媒体应有的担当。网络等平台明知报道可疑,仍选择了“推送”、“置顶”,一味地博人眼球、狂赚点击量,对整个“假新闻”的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。当然,作为“假新闻”始作俑者——新闻工作者却不应被“遗忘”,其能让“假新闻”从无到有直至肆虐,可谓“功不可没”。

在互联网时代,面对海量的信息,每个人都有着不堪重负的焦虑感。在这种情况下,注意力就成为最紧缺的资源,越是光怪陆离、博人眼球的新闻就越显得受关注。因此,在所谓的媒体人“返乡笔记”中刻意渲染悲情、抹黑农村以至于罔顾事实的新闻显得很有“市场”,为此不惜让整个 “链条”上的一批新闻工作者集体选择 “作假”。当靠作假来炒热的新闻 “劣币”开始驱逐尊重事实、理性客观的新闻 “良币”时,殊不知消耗却是更加稀缺的“信任”,也逐渐掏空了社会的“注意力”。造成如此恶劣社会影响,追究责任又岂能止于个别记者的“公开道歉”?

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,习总书记提出:“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直面社会丑恶现象,激浊扬清、针砭时弊,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、分析客观。”这就要求新闻工作者要拿出起码的“道德担当”,来面对新常态下的新闻工作。

新闻工作者首先要具备基本的“个人品德”。新闻工作如同一门艺术,新闻工作者也应如同艺术家,对自己的作品保持起码的真诚、真实、客观。新闻工作者的“个人品德” 一是“勤”,勤于调查研究,了解事实真相,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”,要有实事求是的品格,绝不弄虚作假;二是“韧”,对事物能保持寻根究底、坚韧不拔、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;三是“静”,就是要甘于寂寞,力戒浮躁,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。

新闻工作者要顾及 “社会公德”。作为公众号、公众人物,必须要将社会公德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担当。揭露丑恶、激浊扬清、针砭时弊,做好舆论批判与正面宣传,就是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公德。有公德,才能为公,为社会凝聚和激发正能量。近日,网信办相继关闭了孙海英、任志强等网络“大V”的公众号,究其原因,就在于其无视社会公德,肆意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,误导社会公众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新闻工作者要修炼“职业道德”。去伪存真、鞭辟入里,基于事实、还原真相、理性客观,这是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职业执着和起码的道德担当。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线,客观性是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出发点。从事新闻工作应该保持中立客观,不加任何观点和倾向,如果仅凭个人之喜好就能臆测、编造、抹黑,不仅会将个人排除在主流媒体和价值之外,连带损伤的是新闻舆论的公信力和生命力。

(彭州评论员:魏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