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先进榜样人物的影响力,提升城市文明程度,褒扬礼遇道德模范,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提高市民文明素养。我部拟在10月开展拍摄录制榜样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专题短视频相关工作,现就该项活动面相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。
一、报价单位条件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公司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业务范围和本项目所需的内容相符。
(二)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,信用良好,无违法记录。
(三)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,配备专门人员,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。
二、项目服务内容
(一)根据我部提供的资料包,拟定9个不同类型榜样人物事迹短视频的拍摄文案,并在我部同意后进行拍摄。
(二)分类型拍摄结束后,根据我部的要求,分别剪辑成每个类型不少于1分钟的短传短片,共9个短片。
(三)在9类短片完成制作的基础上,对短片和素材进行二次加工,汇总成一个不少于10分钟的榜样人物总体宣传片。
三、采购限价要求
本项所需采购的内容,根据市场价进行预估,总价不超过15万元。
四、响应时间要求
请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将贵单位报价材料(包含报价清单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)送至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创建科(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10楼A1004)。我部将根据各公司报价材料,按程序择优确定一家公司承接本服务项目,并予以公示。
联系人:曾萌 电话:028-83731197
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
2023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