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扩大我市先进榜样人物的影响力,提升城市文明程度,褒扬礼遇道德模范,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提高市民文明素养。我部拟在9月开展开展榜样模范人物专题宣传展览展示活动,现就该项活动面相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采购。
一、报价单位条件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公司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业务范围和本项目所需的内容相符。
(二)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,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,信用良好,无违法记录。
(三)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,配备专门人员,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。
二、项目服务内容
(一)设计制作1个主K展架,长宽高尺寸10mX2mX3m,主K展架使用期为3天。
(二)根据甲方需要,设计制榜样人物宣传海报,海报宽高比为0.9m*1.7m,设计数量约为60个幅面(正负偏差5个幅面以内,准确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),底板材质为PVC,画面覆盖材质为户外写真。
(三)根据甲方需要,设计制作34个展架(正负偏差5个以内,准确数量以甲方要求为准),材质要求为金属材质,高度不低于1.9m,宽度不低于0.6m,结构设计要求稳固不易推倒,展架表面采取喷漆或喷塑处理,用于摆放在指定位置进行静态展览。
(四)本项展览活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K展架的布设、展架组装和展览画面的安装,并承担在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,6个巡展点位的运输工作(运输距离总和约为16公里)。
三、采购限价要求
本项所需采购的内容,根据市场价进行预估,总价不超过9.5万元。
四、响应时间要求
请于2023年8月25日之前将贵单位报价材料(包含报价清单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)送至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创建科(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10楼A1004)。我部将根据各公司报价材料,按程序择优确定一家公司承接本服务项目,并予以公示。
联系人:曾萌 电话:028-83731197
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
2023年8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