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采购项目名称:彭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第三方服务项目。
采购人:中共彭州市委宣传部。
二、项目需求
(一)需求内容
对我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。
(二)技术规格及要求
1、服务期间共实施4次全面测评和8次专项测评工作。
1.1全面测评:每季度开展一次,全年共计4次,每期测评点位预估151个,全年共计604个,预计覆盖彭州市所有重点点位。
1.2专项测评:每月开展一次,全年共计8次,全年共计巡查545个点位。
2.其它相关要求:能根据我部时间、范围等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;项目配备人员要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,专业性较强,且相对固定;提供纸质报告等形式测评成果报告。
(三)供应商资质要求
1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1.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1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1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1.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1.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1.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:
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、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;
(四)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报价金额不超过27万元。
(五)交付验收、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
1.服务期:2022年4月—2023年3月。
2.所提供服务须相关符合法律、法规要求。
3.负责项目对接、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、及时地沟通,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。
二、磋商响应文件组成
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(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):
1.供应商资质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);
2.类似项目经验材料;
3.项目服务方案;
4.项目报价。
三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
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22年3月30日15点前。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送达磋商地点。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,为无效文件。
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10楼1004办公室
四、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
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,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,推荐成交候选人。
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,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
联系人:唐田池
联系电话:028-83731197